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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银行济宁分行积极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
2020-03-16 返回列表
  
 
 
       
        为扎实开展2020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做好疫情期间金融服务支持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不断提升金融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风险防护能力,根据监管部门及总行的部署要求,枣庄银行济宁分行积极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工作。
 
  一、高度重视“3.15”金融宣传工作,加强组织领导。
 
  为做好“3·15”宣传工作,枣庄银行济宁分行班子第一时间组织召开“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工作专题会议。成立以分行班子和各部门、支行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枣庄银行济宁分行“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方案》,设立活动办公室,要求采取线上宣传为主、线下宣传为辅的方式开展好“3·15”宣传活动,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为抓好宣传落实,分行班子到营业网点现场督导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各营业网点作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第一线,充分利用厅堂、电视、LED显示屏、微信群等抓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宣传,用心做好服务,深入践行银行业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做消费者满意的银行。
 
  二、利用网络自媒体,抓好线上宣传。
 
  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枣庄银行济宁分行紧紧围绕“提升银行保险机构服务意识、提高消费者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活动主题,以线上渠道宣传为主,充分利用微信公共平台、美篇、易企秀等,创新形式、丰富内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金融宣教活动,助力消费者提升金融素养,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深入社区、农村、企业,“零距离”宣传金融知识。
 
  为加强线下服务和宣传引导,枣庄银行济宁分行深入后埔、蒋林等社区以“学金融消费权益知识·免费领取一次性口罩”的形式,开展金融消费权益宣传,面向市民“以案说险”进行风险提示;汶上支行走进田间地头、乡村社区,为大家讲解防范电信诈骗、银行卡盗刷等金融知识,进一步提升了大家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意识;营业部走进企业,向职工宣传消费者的法定权利,宣导依法维权,强化消费者金融消费安全意识;各网点通过厅堂,积极向办理业务的客户普及疫情期间金融服务政策,帮助市民辨别诈骗陷阱。
 
  下一步,枣庄银行济宁分行将充分利用线上及线下宣传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积极向消费者普及常见的诈骗手段以及当下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金融知识,为建设和谐有序的金融秩序,助力复工复产发挥积极作用。
 
  (枣庄银行济宁分行  屈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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