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是孔孟之乡,“礼之用、和为贵”等定分止争理念深入人心。济宁银保监分局在金融消费者保护实践中,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思想,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坚持“德为先、法为上、仁为本、和为贵”理念,着力打造以“和为贵”调解为中心的“四三三一”信访投诉处置工作思路,引导金融消费者通过调解途径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丰富了“枫桥经验”在银保监专业部门的实践。
一、做到四个到位,明确处置方向
从维护群众利益出发,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调解在信访投诉前端处置中的作用。把握收到信访投诉的关键环节,通过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设置信访投诉接待室、组建调解员专职队伍、与机构人员联合接访等措施,做到四个“到位”,确保信访投诉处置有方向。
(一)合理诉求问题解决到位。充分发挥银保监部门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监管职能,探索建立适应金融消费者不同纠纷特点的调解路径。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矛盾纠纷,坚持便民利民原则,通过转办金融机构或与机构联合接访等方式,实现就地调处。如针对冒名贷款、冒名签字担保、误导销售等事项,直接要求撤销相关业务。对于初步调解不成功的纠纷,通过监管核查及时采取监管措施,督促金融机构及时解决合理合法诉求。
(二)复杂问题法律援助到位。发挥分局法律协作组作用,完善协作组成员派驻信访部门值班、参与重大矛盾纠纷调解等机制,提供法律援助。对不适合人民调解、调解不成或超出银保监部门法定职责权限的矛盾纠纷,及时导入其他法治轨道,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行政裁决、诉讼等合法途径,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如股金未入账申请退还入股资金情况,引导其通过司法渠道解决资金退还问题。
(三)无理诉求思想教育到位。加强接访人培训教育和锻炼,对于群众诉求无理的,说明政策、教育疏导,当好法律宣传员、政策解释员、思想帮教员。摒弃“民粹主义”,防止“破窗效应”,不主张无法度、无原则、无底线地采取“花钱买平安”的办法谋求信访问题解决,保护合法信访,制止违法缠访闹访。
(四)生活困难帮扶救助到位。积极履行脱贫攻坚社会责任,坚持理顺心气、化解怨气、关心疾苦、尊重人格。对生活确有困难的积极引导机构采取社会救助、民间救济等多种方式,解决实际问题。
二、坚持三个环节,强化流程控制
(一)坚持排查常态化。坚持“预防为主”“治未病”思路,建立“1+N”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以基层支行为单位,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矛盾纠纷排查网络,开展逐日排查并登记排查台账,由机构主要负责人按周召开例会研究对策。分局每月局务会研究辖内矛盾纠纷的类型特点、风险隐患、发生规律,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策准。在“两会”等重要节点和时段,开展重点专项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对矛盾纠纷苗头,特别对信访积案、越级上访等重大事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二)坚持处理有效化。建立包保责任制,落实机构信访处置主体责任,建立主要负责人首问负责制和矛盾调解追溯机制,倒逼机构化解矛盾纠纷不松懈。建立信访复查复核模式,由分局负责人亲自批示分办信访,对每件信访提出针对性核查要求,信访核查报告及答复意见书必须由双人复核并经分管领导审批。建立通报机制,按季度、年度定期通报信访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建立回访机制,密切关注信访回复后30日节点,实行电话、上门回访,防止沟通不畅引起越级上访。建立突发事件快速响应机制,建立机构管理人员台账,确保突发事件响应及时,精准施策瞄靶心。坚持凡有违规必处罚,强化法律思维,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信访核查过程中注重收集证据,形成调查报告,开展行政处罚。2018年以来针对信访核查发现的违规问题,累计对3家机构行政处罚75万元。
(三)坚持效用最大化。以调处工作中发现的违规问题为线索,充分挖掘其监管价值,及时采取各类措施,强化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开展指令审计,如针对矛盾易发的抵债资产等业务,指令性要求省联社济宁办事处对全辖农商行开展抵债资产全面审计。辅助现场检查立项,如根据某股份制银行借名贷款投诉线索,立项对该行个贷业务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该行信贷资金涉嫌流入非法融资机构。开展信用风险排查和案件风险排查,充分摸清信用风险和案件风险底数,整治矛盾纠纷高发领域乱象。推行信贷业务双录,针对农商行信贷业务被贷款、被担保高发状况,要求全面实行信贷业务双录。
三、明确三零目标,实现就地化解。
(一)实现“零激化”。通过调解机制建设,促使理顺心气、化解怨气,实现矛盾不升级、不激化。辖内今年所处理的信访投诉中无一例矛盾激化情况,2019年收到信访较同期未有明显增长,20%以上的信访以信访人主动撤访办结。
(二)实现“零上交”。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将人员吸附在当地,做到矛盾不上交,问题不上行。通过前端调解的作用,2019年以来接收到的首次信访到分局的无1例越级上访的情况。
(三)实现“零复查”。经过各项调处工作,不发生一起去上级复查的信访事项。目前,辖内连续两年未发生1起信访越级申请复查。
四、突出一个和字,丰富“枫桥经验”
借鉴“枫桥经验”,将儒家“和为贵”思想融入金融消费者矛盾纠纷调解中,成立银保监专业部门“和为贵”调解组,建立工作制度和办法,明确考核激励。用公开透明“依法调解”与“以德调解”相结合的方式实现调解方式的转变,通过工作实践,形成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群众易接受、纠纷易化解、和谐易长久的共识,基本实现矛盾就地化解。
济宁银保监分局 盛作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