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全面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支持和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健康发展,山东省银行业全面开启绿色银行评价工作。绿色银行评价包括6项定量评价指标和22项法人机构、20项非法人机构定性评价指标,分别从绿色金融业务总额占比、绿色金融业务增量占比、绿色金融业务增速、绿色贷款不良率、绿色金融业务发展、绿色银行自身建设、成果表现等方面均提出评价要求,是对银行机构绿色银行发展情况进行环境、社会、治理综合评价。
按照山东银保监局和山东省银行业协会工作部署,济宁市银行业协会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明确专人负责与省协会对接评价具体工作,向辖内法人银行机构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绿色银行评价工作的通知》,建立绿色银行评价工作联系人信息群,要求银行机构按照《绿色融资统计表》《绿色银行定性评价指标统计表》内容要求,保质保量报送评价工作数据,签署报送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引导银行机构从经济可持续发展全局出发,全力支持绿色银行评价工作开展、全面融入绿色金融发展大格局,以绿色银行评价开启绿色金融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