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银行业协会为规范深化银行业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有效化解银行纠纷,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济宁市银行业协会与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进一步洽谈银行业纠纷诉调对接事宜,加强强强联合,进行全方位的深化合作。
一、联合出台诉调对接实施办法。济宁市银行业协会与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济宁市银行业纠纷诉调对接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理念,通过加强法院审判和协会调解的联动协作,市法院对银行纠纷诉调进行指导,与市银行业协会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二、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就诉调对接进行商谈,及时交流意见,法院协会形成合力,公正高效做好诉调对接工作。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银行业协会、市中级人民法院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专题工作座谈会,对涉及银行案件调解和审判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