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为保障金融债务安全,营造良好的金融信用环境,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济宁市银行业协会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委政府打击逃废债有关工作部署,发挥协会职能作用,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甄别、预警和风险处置能力,加大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加强金融服务,营造诚信、文明的金融生态环境,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执行,落实金融债务定期报告制度
济宁市银行业协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工作要求,坚持月度分析、季度报告制度,每月征集各银行机构逃费金融债务信息情况报表,每季度向山东省银保监局报告辖区银行机构逃费金融债务情况,积极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前三季度共征集并报告企业逃废金融债务226条,涉及金额25.58亿元,成功追缴4.35亿元,其中法院执行汇款6516万元,银企协议还款126万元,现金清收等其他方式落实回款3.69亿元;。
(二)联动配合,做好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工作
济宁市银行业协会认真落实市政府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工作要求,注重加强与公安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联动,按照分工对全市51家银行机构进行调查摸底汇总,征集具有确切证据、确凿线索、能够通过司法程序清收处置的逃废金融债务典型线索。今年共征集并报送个人逃废金融债务1378条,涉及金额4.18亿元,成功追缴1.38亿元,其中法院执行汇款4086万元,银企协议还款1359万元,现金清收等其他方式落实回款8434万元。。
(三)强化督导,推进银行机构内部制度建设
为指导各银行机构强化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工作,济宁银行业协会定期征集银行机构打击逃费金融债务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并以简报的形式发送各银行机构学习借鉴。同时,督导各银行机构成立风险化解工作专班,配强人员队伍,设置合理有效的考核办法,加大清收处置力度。协助各银行机构通过司法调解、司法诉讼等措施打击逃废金融债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秩序。
二、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
(一)金乡农商行联动政府约谈欠款企业成功收回贷款的案例
金乡县某冷藏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为隐形实际控制人,不承认自己对该公司有控制权,但曾多次在私下流露出赖账态度。该行工作人员多次前往企业进行催收,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态度恶劣,对客户经理提出的要求不予配合,甚至拒绝报送办理调整贷款所需材料,致使该笔贷款逾期,形成不良。后该行通过县政府金融部门上报该户情况,政府部门汇总多家金融机构联合约谈违约企业,并进一步拟采取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集中立案,纳入失信人名单等惩戒措施,后该客户现金偿还部分贷款399.99万元。
(二)微山农商行通过公安立案成功收回3户个人贷款的案例
微山农商行有3户个人客户在该行总计贷款金额88.61万元,3户客户经该行调查均具有部分偿还能力,但个人偿还意愿较低,且存在一定的赖账心里,该行催收人员多次上门、电话催收,效果均不好,后该行通过公安机关立案,传唤当事人,告知利害关系,同时通过与当事人进行调解,最后1户现金还款10.89万元,2户达成分期还款协议,成功收回贷款资金52.59万元。
(三)华夏银行济宁分行通过司法手段成功收回贷款的案例
山东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在该行500万元到期贷款未按时还款,2018年该行先后将山东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列入逃废债企业名单上报济宁银监局、济宁人行进行了集中谈话,但企业法人约谈后未对该笔逾期贷款业务做出指示。企业管理层仍然坚持对于所欠金融机构债务均不再还息还本,全部依托金融机构自主决定是否起诉或办理借新还旧、展期等,企业只等法律程序处置,不再与金融机构进行沟通。后经与司法机关沟通,在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经保险公司代偿收回贷款资金500万元。
三、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风险防控
一方面,商业银行要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对因缺少必要风控措施而造成信贷资产损失的,上级行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银行监督管理部门应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金融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增值性,从源头上减少不良债务的发生。另一方面,要切实采取有效的信贷资产保全措施。商业银行要从保全信贷资产的角度出发,要支持企业通过改革等措施盘活存量,搞活生产经营,同时也要针对一些企业利用改制之机逃废债务的想法,主动参与企业改制的全过程,及时提出防范和处理意见,维护自身权益。
(二)进一步做好不良清收处置工作
对不良贷款进行调研,分析形成原因,做好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加快化解清收银行机构不良贷款,组织银行机构对辖内不良贷款进行梳理,查找相关债务人资产线索或案件线索,对清收对象进行分析研判,认真区分造成贷款逾期和形成不良的根本原因,科学确定清收路径,分类施策,积极调动各方力量集中清收处置不良贷款,合力压降不良贷款。
(三)进一步扩大打击逃废债宣传影响力
进一步加大打击逃废债宣传力度,以“矫枉必须过正”的打击态度,形成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的强大声势。联合开展打逃宣传活动,对恶意逃废债行为,进一步全面曝光,分析研判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隐患,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情况,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在全社会特别是企业中加强宣传和教育,强化用信意识,促使企业自觉讲求诚信。同时对于性质恶劣的逃废债企业及个人,要形成典型案例,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实行疏导、规制、惩治多举措协同防范机制,从法律层面对逃废债行为严厉打击、坚决制裁,让失信人员得到应有的惩处,达到处置一个、曝光一起、震慑一批、警示一片的效果,营造全社会严厉惩戒逃废债行为的良好氛围。
济宁市银行业协会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