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农户亲情贷
含义: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由与其具有亲情关系的人员作为担保人,用于生产经营、消费用途的贷款。
面向客户:本行服务辖区内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
基本条件:年龄18-60周岁之间;户籍所在地或固定住所在本行服务辖区;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等。
贷款额度:生产经营类保证贷款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消费类保证贷款一般不超过8万元,采用抵(质)押方式的根据抵(质)押物价值另行确定额度。
贷款利率:参照《金乡农商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相关标准执行,保证类消费贷款利率按不低于8.5‰执行,还款方式采用等额本息的贷款利率按7‰执行。
贷款期限:根据借款用途、综合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合理确定,原则上不超过3年。